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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放款后灵活缴存人员可以调整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吗?
更新时间:2023年4月21日
长沙公积金放款后,灵活缴存人员不可以调整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变更缴存协议的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严格执行贷款额度与缴存额挂钩,贷款期限与缴存期限挂钩的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时约定的最长缴存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贷款期限与约定的缴存期限挂钩,不可在此基础上再加5年。
贷款期限:
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时限,即男性职工、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女性职工、干部统一计算至60周岁(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和县处级以上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相关链接>>>长沙灵活就业公积金贷款指南(条件+利率+额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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