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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裴旭薇)4月30日至5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带队对芮城县、河津市节日期间餐饮、商超、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芮城县圣天湖景区、永乐宫景区、河津市东星超市(河津店)、好友多购物广场、九龙粥屋和金港龙湾生态有限公司,对景区内观光车安全档案、检验维护情况、管理制度落实、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应急专项预案等台账资料进行查阅,实地查看餐饮经营企业原料采购与贮存、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详细了解“五一”节日期间商品价格变动情况,重点督查商超进货查验记录、经营场所卫生管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安全记录、水果、肉制品、奶制品等产品质量、超市蔬菜快速检验等情况,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经营户立即整改。
检查组强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对观光车辆关键位置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在用观光车的安全运行,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餐饮经营企业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餐饮行业的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规范,保障食材全过程的安全健康,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商超、酒店经营者要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诚信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属地监管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民生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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