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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了解到,2023年秋季柳州市辖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均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上调。根据2012年公布的《关于调整柳州市辖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收费标准按分两步进行调整,2023年秋季学期实施第二步收费标准。6月15日,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对第二步收费标准进行解读。
今秋季起实施第二步调整
2019年,经柳州市教育局提出调整收费标准申请后,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在走访调查、成本监审、部门会商研究、参考自治区方案及比较南宁市等区内部分城市调价方案等基础上,起草了调整收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随后通过多渠道征求各部门及家长、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等意见,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号面向社会公示等多种渠道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集中在“调价幅度和梯度过大,建议分步实施缓解群众压力”等方面。
2023年秋季学期起实施第二步调整:城市自治区级示范园700元/人·月,市级示范园560元/人·月,普通园490元/人·月;乡镇自治区级示范园490元/人·月、乡镇市级示范园392元/人·月、乡镇普通园343元/人·月。与此前相比,每人每月增加的费用在70-150之间。
对于托幼一体的婴托班,其保教费标准可在以上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30%。
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补助的军队举办的、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无教师事业编制配备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在政府定价的对应档次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20%。未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补助的军队举办的幼儿园,由军队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具体制定收费标准。
以上保教费收费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均为最高限价,幼儿园可根据本园实际在最高限额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幼儿园伙食费应据实结算。
同时,综合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差异,对镇中心区以下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定每月最高按25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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